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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煤矿智能化建设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2-02-11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各煤矿企业集团,各煤矿:

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报送矿山智能化建设情况的通知》(矿安综函〔2022〕25号,以下简称“国家局通知”),要求2022年定期报送矿山智能化建设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和报送内容

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请各煤矿于2022年2月17日前,报送井工煤矿工作面统计表、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明细表(国家局通知附件1、2);于3月31日前,组织填写并报送井工煤矿工作面明细表(国家局通知附件4);于4月8日前及每季度初第1周内组织填报上一季度煤矿智能化建设情况的季度报送表(国家局通知附件5)。

二、报送方式

1.将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全为字母):kjzbc@sdcoal.gov.cn。

2.将纸质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地址:济南市堤口路141号,邮编:250031)。

联系人及电话:晁文鹏,0531-85686157。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报送矿山智能化建设情况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附件: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报送矿山智能化建设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承办单位:山东煤炭工业信息计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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