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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精准监察 严格执法 有效督政
日期:2024-01-10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精准监察 严格执法 有效督政


来源:    2024年01月06日              版次:m4    作者:本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决策部署,坚持精准监察、严格执法、有效督政,实现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创山东历史最好成绩。2023年,辖区煤矿发生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50%;非煤矿山事故起数、遇难人数比2021年分别下降60%、90%。

紧盯“头号”灾害,有效防范冲击地压事故

一是强化措施落实。对冲击地压矿井,坚持每次现场检查必查防冲内容,督促企业保持定力,严格执行“三限三强”“一矿两面三刀”等有效管控措施。对微震、应力监测数据实施远程监察,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

二是强化监察创新。开展冲击地压防治“双专双查”,即专家查风险、监管监察人员查隐患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划定禁采区、缓采区,从源头上防控冲击地压风险,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三是探索防治路径。坚持区域和局部防冲措施相结合,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新巨龙煤矿强冲工作面借鉴瓦斯防治技术,采用高位巷整体断顶措施,收到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全省煤矿连续46个月无冲击地压事故。

立足严格精准,着力提升监察效能

一是加强风险研判。建立监管、监察、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三方联动”机制,查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3359项,确定治理工程526项,计划投入治理资金11.8亿元。每季度开展一次预防性技术监察,及时、准确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向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发出重大风险预警信息。

二是坚持精准监察。严格执行检查方案三级审查把关,即执法处长审核后报业务指导处、局分管负责人、局主要负责人审查,实施现场检查“五个集中”制度,即集中审定检查方案、集中会商检查情况、集中讨论问题隐患、集中研究处理意见、集中制作执法(监察)文书。不定期组织各专业组开展“穿透式”监察,紧盯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的关键环节、重点要素,确保查深查细查透。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采取节假日不间断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加大对灾害严重、不放心矿井监察力度,全面开展执法预审,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全年查处煤矿重大隐患31条,停产整顿矿井7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243个,罚款1.2亿元。

强化督政促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落实落地

一是突出督政重点。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修订完善山东局实施办法,注重从部门责任是否落实、监管执法是否严格等方面对地方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列出检查清单,规范检查程序,着力提升地方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年共对15个地市、58个县(市、区)监督检查146次,查出问题1330个,提出建议311条。

二是坚持查下警上。从抽查企业发现的问题验证监管工作,再向地方党委政府延伸,提升查企验政效果。将对管理工作薄弱的14个市、县(区)下达的监察建议书抄送地方党委,并约谈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负责人,有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主动与山东省有关部门构建矿山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风险会商、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发文以及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坚持“三个着力”,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水平

一是着力在查企上求深度。严肃查处矿山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曝光、通报、停止作业等措施推动整改。通过召开现场会、互查互检、交流学习等形式,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县、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

二是着力在督政上有力度。针对企业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深入查找监管部门在“会不会干的能力上、如何干的方法上、用不用心干的态度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组织约谈提醒,开展指导帮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三是着力发挥地方党政“一把手”的推动作用。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面谈,帮助分析形势、查找工作差距、厘清问题根源、强化治本措施,落实高位推动,收到事半功倍效果。

下一步,山东局将按照会议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山东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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