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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五处“四个强化”守护矿山安全
日期:2024-01-26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结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增多、煤炭保供压力不断增大实际情况,监察执法五处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采取“四个强化”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一是强化应急值守。每天安排1名监察员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通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远程查看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数据,发现异常信息立即通知煤矿安排处理,做到信息传递迅速、问题整改迅速、结果反馈迅速。

二是强化监察执法。组成2个执法组,根据执法计划,提前制定监察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周末不间断执法等方式,对重点矿井开展现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超前防范。督促企业紧盯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强力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动态监督各煤矿企业结合各自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开展自检自查自改情况,精准防范化解矿山重大安全风险。

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坚持有查必警、有查必宣、有查必督。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煤矿切实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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