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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处突出四项措施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日期:2023-04-25  作者: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深刻汲取全国矿山事故教训,有效管控非煤矿山安全重大风险,防范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发生,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突出四项措施统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一是突出非煤露天矿山边坡治理。按照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全省边坡高度超过100米露天矿山21处,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纳入日常重点抽查检查重点。

  二是突出露天转地下非煤矿山专项督查。按照露天转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全省13处露天转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全覆盖检查,形成督查报告,建立清单和台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三是突出汛期尾矿库“头顶库”专项监察。按照局领导联系督导“头顶库”工作分工,汛期前将对全省37座“头顶库”以及涉及的10个地市和18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四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山安全督导。按照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将对全省6个重点县和13处采深超800米、65处单班下井超30人的地下矿山实施重点督导检查,采取“以点带面,从线到片”等形式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督查,推进“三个责任”落地落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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