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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五项措施,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
日期:2023-03-05  作者: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深入落实近期全国安全生产防范视频调度会议精神以及我局有关工作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突出强化五项措施,全力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山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强化重大隐患整治。结合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着重加强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查处力度,春节后,已查处违规动火作业、未按设计探放水等6条重大隐患,并对问题突出的地方监管部门及时进行约谈,有力推动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强化复工复产督查。重点实施“五查”,查“开工第一课”、查复工复产方案、查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查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查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坚决杜绝“带病”作业,不安全生产,严防复工复产“走过场”“一哄而上”,确保矿山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顺利复工复产。
  强化不间断检查。自2月27日起至“两会”结束,按照山东局工作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全体监察员取消年假和周末公休,全部深入矿山一线开展监察检查,督促地方以讲政治的高度强化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生产。
  强化事故警示教育。起草印发《曹家洼金矿“2·17”火灾事故警示》,转发国家局关于《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坍塌事故警示》和《四川巴中市五铜包铁矿“2·26”较大冒顶事故警示》等警示信息,督促矿山企业和监管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动火作业管理,防范冒顶片帮事故,落实风险管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强化重点工作调度。专门印发通知,定期调度矿山企业开展重大隐患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执法等情况,突出边坡高度100米以上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将采场边坡、排土场、尾矿坝安全等作为当前检查执法重点内容,全力保障“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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