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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三处“三结合”“三紧盯”提高执法效能
日期:2022-06-14  作者:监察执法三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近日,监察执法三处对辖区三河口煤矿进行监察执法时,抓住六个关键点,做到“三结合”“三紧盯”,持续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一是“提前告知”与“四不两直”相结合。提前将月度监察执法计划告知相关煤矿企业,具体到矿检查时间不定,使煤矿始终保持动态迎检状态。周一确定检查矿井后,随机调整,采取“四不两直”检查,下井时间安排在中、夜班,督促煤矿企业加强薄弱时间段管理。

二是“逢查必考”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利用手机APP将安全生产知识测试和煤矿基本情况调查合二为一,从煤矿企业抽取矿级、科级干部和一般工人50人开展考试和调查,做到“查实情、摸实底、求实效”。

三是“送法上门”与“学在现场”相结合。通过座谈、讲座、问答等形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活动,持续提高企业员工依法办矿意识。深入一线,向煤矿高级技师学习采掘工艺、设备安装维护、通防仪器仪表使用等实践知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素质。

四是紧盯现场安全风险不放过。在采煤工作面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工作面有10m范围内顶板破碎,片帮明显,存在伤人的风险。监察员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加固顶帮的措施进行处理,检查期间连续4天均安排监察员下井,直至风险隐患消除。

五是紧盯逢查必考结果不放过。责令煤矿安排测试不合格人员暂停工作,脱产学习,并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分析测试结果,找到煤矿安全培训薄弱点,以此为导向,先后查处了煤矿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方面的多起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紧盯规范性文件落实不放过。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规范性文件作为执法依据,对煤矿企业执行国家局顶板管理、控制采掘速度等文件要求不到位的情况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进行处理处罚,维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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