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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日常防范 注重综合治理执法四处六项措施督促辖区煤矿保障汛期安全
日期:2022-06-24  作者:监察执法四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认真贯彻落实局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矿山安全防范暨防治水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供电、防治水工作,执法四处结合实际提出六项具体要求,督促辖区煤矿吸取教训、注重预防,稳步推进汛期防灾抗灾减灾各方面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是要求各矿结合山东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生在6至9月份的规律特点,认真吸取2021年济宁市境内7处煤矿受大风、雷电影响出现地面变电所两回路供电线路受损事件教训,深入分析排查汛期本矿可能存在的供电及水害风险。二是要求各矿借鉴前期南屯煤矿、古城煤矿应急电源现场应急启动演练的经验,对应急电源启动情况进行检验,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投入使用。三是要求各矿开展供电安全全面自查,加强与上游供电运维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其供电运维管理责任,督促加强供电线路维护,杜绝供电线路“以包代管”。四是要求涉及提高上限开采的7处煤矿,对12个提限开采的采煤工作面进行重点排查分析,探索采用“等高线分析排查法”,摸清提限开采区域的煤层赋存情况、上覆岩层情况、水文地质情况等,确保安全论证、安全措施符合要求。五是要求各矿针对性保障安全投入,全面排查隐蔽致灾因素,对老空水、陷落柱等区域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规定进行处置,坚持“查全、探清、验准、放净”,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留任何漏洞疑点。六是要求各矿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和保供形势,高度重视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安全保供,对各类隐患问题的治理措施及责任落实务必要求真求实、到岗到位,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情况要形成记录备查,并及时报各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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