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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采取“1+2”举措 确保煤矿安全风险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日期:2022-05-25  作者: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鉴于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存在的误报警、联网异常中断、一氧化碳报警等问题,山东局采取“1+2”举措,确保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为现场监察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为煤矿安全生产擦亮了智慧的望远镜。

“1”是实行日报、周报制度。山东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维护应用,每天安排监察执法处、统计中心、系统维护人员等联合调度值班,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报警问题,由专人汇总,多角度分析,查实、查准问题原因,及时解决,并形成日报、周报,督促落实整改。

“2”是两个途径减总量、保质量。一是规范措施严要求。山东局先后印发了《关于煤矿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相关问题的通报》、《关于一氧化碳超限报警行政处理处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煤矿企业确保系统稳定、及时处置警情、减少误报警等,有效减少了一氧化碳报警、超员报警及报警未及时处置等问题。今年以来,针对一氧化碳报警未及时处置、超员报警等问题,共查处11矿次,罚款共计50余万元。二是协同厂家保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在进行报警处置的过程中,及时与系统维护厂家沟通,协调解决各类设备问题和软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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