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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全省煤矿重大隐患自查工作
日期:2021-12-02  作者:煤矿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月29日,山东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广山东能源集团重大隐患自查工作做法,推动全省煤矿主动自查整改重大隐患。

会议通报了山东能源集团2次重大隐患自查上报情况,以及山东局对山东能源集团自查上报隐患问题及处置方案的批复,分析了当前煤矿在重大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重大隐患数量居高不下、自查上报主动性不够、典型重大隐患屡禁不绝、对重大隐患后果认识不深刻、对重大隐患排查消极应对等方面的问题,并对下一步扎实做好重大隐患自查上报整改和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全省煤矿要借鉴山东能源集团自查上报重大隐患的做法,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煤矿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好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把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做细做深,确保按期完成重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会议要求各监察执法处要按照省局的处置意见,督促山东能源集团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自查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煤矿规定时限自查上报的重大隐患,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差异化执法原则,可以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对不排查、不治理、不报告,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排除继续生产、刻意隐瞒的重大隐患,要顶格处罚,严格责任倒查,必要时依法实施行刑衔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全省有关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无上级企业的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共60余人参加会议,山东局有关处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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