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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突出六个抓好,深入推进煤矿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日期:2021-04-23  作者:政策法规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局工作部署,立足核心职能,严查严管,重处重罚,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以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为抓手,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抓谋划,周密部署。深刻汲取山东烟台两起金矿事故教训,对照煤矿安全生产举一反三。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国家局工作部署进行安排,全局上下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举措,更是扭转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有力抓手。要求煤矿企业自检自改;市、县两级煤矿监管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异地执法检查组,对全省煤矿组织开展异地全覆盖执法检查;联合省能源局组成4个检查组开展随机抽查督导。对煤矿承包、劳务派遣工、井下动火和烧焊、员工安全培训、煤矿使用玻璃钢等可燃材料等问题组织逐一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目前,煤矿的自查自改工作已全部结束,组织开展的各市煤矿安全异地执法检查共查出问题1341条,推动各煤矿企业进一步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

抓预警,精准执法。研究提出全局2021年度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政府层面)“两个清单”。同时,要求企业将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纳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动态更新。省局、分局分别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行分级管控,并根据煤矿安全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会同山东省能源局对全省100处生产建设煤矿重大风险进行了分析研判,实施重大风险预警,共辨识重大风险1400项,其中冲击地压风险173项、煤尘风险305项、瓦斯风险82项、水灾风险96项、火灾风险257项、机电运输风险400项、其他风险87项。结合风险分析研判、特殊节点要求,制定季度、月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将事故防范措施、“一矿一册”重大安全风险台账和“一矿一策”纳入执法监察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实施精准执法。

抓撬动,落实责任。为充分撬动和发挥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的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新巨龙煤矿事故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查出“未实现采区分区通风”的重大隐患,带动山能集团举一反三,查出省内所属8处煤矿存在的没有实现采区分区通风重大隐患。“两会”期间对新泰市小港煤矿进行夜间突查,查出存在“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重大隐患,带动新泰市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停产整顿,进行全面排查。自大排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局已查处重大隐患22条,保持了严罚重处的高压态势。除对煤矿进行处理处罚外,还对负有责任的煤矿上级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实现了对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的突破。通过严格执法的撬动作用,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明晰和落实,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生产的意识明显加强。

抓典型,强化警示。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对执法中发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及时推送矿长微信群,将每次执法都作为法律法规的宣讲课堂。对检查出的小港煤矿和彭庄煤矿存在的问题,在《中国煤炭报》《大众日报》等媒体上公开曝光,推动全省企业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扩大执法效果。建立“自报从轻、被查从严”的差异化执法机制,对于同类违法行为,煤矿自查、主动上报并积极整改的隐患,依法从轻处罚;对于煤矿长期存在且不主动报告而被监察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依法从重惩处。“刚柔并济”“宽严结合”,避免仅靠严厉处罚造成煤矿产生负面对立情绪从而设法隐瞒生产实情、消极整改隐患等现象的发生,充分激发和调动了辖区煤矿排查治理隐患的主动性、积极性。近期,对级索煤矿、郭屯煤矿主动报告的重大隐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当前,煤矿企业主动报告和寻求煤监局帮助解决问题的氛围初步形成。

抓重点,防蹈覆辙。坚持把防范冲击地压事故作为头等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2018年龙郓“10?20”冲击地压事故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局关于冲击地压工作要求,强化宣传引导,从思想上扭转企业和监察员“将冲击地压灾害当作一般灾害”的错误认识。改变监察执法部署和组织机构,将冲击地压专项监察贯穿全年,组织对所有冲击地压煤矿开展年度预防性监察,针对隐瞒开采深度、隐瞒超限员作业或违规进入高风险区域、隐瞒开采速度等防冲过程中易造假的12个关键环节发出警示,并对所有冲击地压煤矿发生的大能量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抓节点,紧盯落实。紧盯关键时段节点,调整监察执法方式,实现周末、节假日安全巡查、监察常态化。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赴灾害严重矿井开展夜间入井检查和周末检查,为全局监察执法作出示范。省局班子成员下沉一线,采取明查暗访、夜间突查、周末执法、异地交流执法等方式,督促煤矿企业深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省局和分局两级领导班子春节期间放弃休息,在假期前半段,基于煤矿全部放假、由省局领导带队开展安全巡查;在煤矿恢复生产的当天,立即恢复正常执法。春节期间,查处问题和隐患141条、重大隐患1条,行政罚款143.1万元,责令1处煤矿停产整顿、对6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初步实现了用执法方式的改变引领和推动企业现场管理向严实方向的转变。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稳步推进,全局共监察煤矿125矿次,查处一般隐患2188条,重大隐患15条,行政罚款2399.95万元,保持了高压态势,全省煤矿实现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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