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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
日期:2020-12-07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12月3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结束后,山东局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采取八项措施,坚决遏制煤矿各类事故,打响山东煤矿安全“保卫战”,确保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要求各执法监察组,把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纳入监察执法内容,并对煤矿自查情况、地方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和抽查情况进行逐矿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同时强化对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实行联系包保责任制度。从现在至 2021年春节前,每位监察员联系包保1-2处煤矿,动态掌握包保煤矿的生产组织情况,系统分析各种重大安全风险。冲击地压矿井要掌握每天采掘进度,控制开采强度,发现问题果断重处,确保“一矿两面三刀”要求和限员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临时取消调整各类休假。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后,省局和分局领导班子取消休息,全局取消年休假,调整双休日,改变惯常的执法工作模式,开展不定时、不间断的监察执法,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到位。

四是局领导下沉监察一线抓工作。省局班子成员在统筹各项工作前提下,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监察执法一线工作中去,嵌入到各监察分局的日常监察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局班子成员的指导、带动和监督作用,把监察执法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五是将不放心矿井列为监察执法重点。立即系统梳理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列出最不放心矿井名单。调整监察执法计划,从现在起到春节前后,把最不放心矿井作为监察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严防事故发生。

六是立即组织异地交叉执法。借鉴国家局开展异地执法做法,各分局组织一个监察组到其他分局辖区煤矿开展监察执法。异地执法组要优先对列入最不放心名单的矿井进行监察,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处罚。

七是督促煤矿企业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煤矿企业出台临时性规定,减少对所属煤矿的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抓安全工作的干扰,使他们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坚守在现场一线,心无旁骛全身心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八是坚决杜绝年底抢进度、赶任务等突击生产。对于按时序已经不能完成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的煤矿,各煤矿企业果断坚决及时调减生产任务指标;同时督促各煤矿保持清醒认识,认为自己不可能完成年度任务的,要及时向上级公司反映。分局要大胆作为,要大胆干预突击生产行为,出现异常,要依法依规对集团进行处罚。

12月4日,局主要负责人率先带队对今年2月22日发生冲击地压较大事故的新巨龙煤矿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好黄玉治局长的批示要求,并对检查出来重大隐患组织鲁中监察分局进行立案调查。12月5日起,我局4个监察分局共组织13个监察组对13对不放心矿井开展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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